我对“美”有一种宗教性的不理智,当一件事物被打上“美”的标签,就好像“生命是无价的”这种论调一样,在我这里失去了被物质利益衡量的尺度。
我怀疑这种感觉来自生物本能,最直接的体现是包括我在内的几乎所有人,对外貌姣好的人有不可解释的善意和亲近感。而这种偏爱,对于丑的人来说,带来莫大的不公。对公正的追求同样是每一个处于社会中的人所追求的正面概念。这种美和公正的冲突,带来一个矛盾——社会默许“赞美美女”,却禁忌“承认歧视丑女”(对男人同样,只是用女性更方便代入语言习惯)。压抑本能而在程序上公平对待,并不能减轻被歧视者内心所受伤害,反而让后者在道义上也失去了发怒的空间,天生丽质的人则名利双收。
还有一些语法上类似的矛盾不知是否同根同源。我对天生贵族的承认度高于白手起家。
有时我会质疑这些完美无瑕的人是否真正伟大又单纯,但这些台面上的“政治正确”和台面下的“潜规则”有时候能把人给憋死。只要总能说出最“正确”、最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的话,则任何反驳都可以被扣上“太敏感”、“格局小”、“无理取闹”、“嫉妒/不自信”甚至“你才会这么想”的不道德。
一些暂时没有发现矛盾的美近期进入我的视野——对所在行业的职业精神和专业技能。比如调查记者柴静,比如九三阅兵的媒体转播技术组,它们都指向某些超越性的价值。